黑龙江东方学院是在改革开放浪潮中应运而生的一所普通本科高等学校,由孟新、尚鹤翔、周长源、刘式勤等老一辈教育工作者于1992年发起创办,是黑龙江省改革开放后第一所民办高校。2023年6月,学校举办者变更为“黑龙江省高等教育学会”。
学校发展历程中,诸多重要节点见证了实力的提升。2003年经教育部批准升格为民办普通本科高校;2007年获得学士学位授予权;2010年被黑龙江省政府确定为“特色应用型本科试点建设院校”;2011年经国务院学位办批准,成为全国首批5所具有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资格的民办院校之一;学校于2012年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2015年通过黑龙江省特色应用型本科高校建设验收;2018年通过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 2019年通过黑龙江省民办本科院校综合办学质量评估;2020年获批黑龙江省特色应用型本科示范建设高校;获评2024年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特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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